<button id="axxcm"></button><dd id="axxcm"></dd>

    <rp id="axxcm"><object id="axxcm"><blockquote id="axxcm"></blockquote></object></rp>

  1. <tbody id="axxcm"><pre id="axxcm"></pre></tbody>
  2. <dd id="axxcm"><noscript id="axxcm"></noscript></dd><th id="axxcm"></th>

    歡迎來到海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! 0573-86161777

    人力資源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。為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創新發展,根據《關于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意見》(人社部發〔2014〕104號)、《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行動計劃》(人社部發〔2017〕74號)、《嘉興市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實施辦法》(嘉人社〔2018〕144號)和《海鹽縣打造最優人才生態、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鹽委辦發〔2017〕50號)文件精神,經縣政府同意,現就扶持海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企業發展制定如下鼓勵政策。

    (一)培育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。大力引進省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對入駐海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年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上(不含勞務費)且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,前3年給予相當于當年度綜合貢獻80%的獎勵,后2年50%的獎勵;新入駐機構申請政策獎補,按年獎補但實際不足年的,可選擇下一完整年度開始連續申報。

    對已在園區外注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按企業當年度與上一年的綜合貢獻增量部分,前3年給予相當于當年度綜合貢獻80%的獎勵,后2年50%的獎勵。

    (二)實行房租補貼機制。鼓勵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發展壯大,對入駐海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服務機構,對其核準面積實施連續3年免房租。

    (三)實施引才激勵措施。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我縣引進人才智力,對幫助我縣推薦人才申報入選頂尖人才、國家“千人計劃”、浙江省“千人計劃”、浙江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、“創新嘉興·精英引領計劃”的推薦單位或個人,每引進一人(團隊)分別給予100萬、60萬元、30萬元、10萬元、5萬元的一次性引才獎勵。

    為我縣企業引進博士(正高)、碩士(副高、高級技師)人才的,在人才全職(按月繳納社?;騻€人所得稅)引進工作滿一年后,每成功引進1人分別給予1萬元、5000元的的引才獎勵。

    (四)實施產業規模激勵機制。定期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考核評比工作,以營業收入、地方貢獻、服務企業數量、服務重點項目平臺數量、承接政府購買目錄服務、舉辦研修活動等為重要指標,按考核評比結果給予獎勵資助。對入選“十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”的,給予機構3萬元獎勵。對入選“人力資源服務創新獎”的,給予機構2萬元獎勵。

    引進對人力資源機構按年度營業收入情況實行規模獎勵,派遣、外包類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、5000萬元、1億元(含)以上的,給予一次性10萬元、30萬元、50萬元的獎勵;咨詢、獵頭、培訓、測評等其他類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萬元、1000萬元、2000萬元以上的,給予一次性5萬元、10萬元、15萬元的獎勵。